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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组织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阅读次数:34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3-03-29

    3月28日晚,研究生部在老校区七楼报告厅召开全体研究生会议,研究生部副主任刘晓平、各年级辅导员和全体研究生参加会议。会议由辅导员水寅萍主持。
    刘晓平传达了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学生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措施。他强调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事科学研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杜绝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部将以该《办法》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水寅萍/文、摄 刘晓平、张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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