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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1年科研处归口基础保障性项目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490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7-17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全面夯实建设教学研究型、地方特色高水平院校基础,促进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目标,科学论证充实项目储备,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提升项目建设绩效,现就做好2019-2021年科研处归口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科研处归口项目建设规划的申报应按照《皖南医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1年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2018〕118号)的要求,注重“四个建设”的规划导向,遵循“五个原则”和“六个结合”。通过三年建设,实现“七个进一步”。同时还应遵循延续性、节约性、严谨性的原则。

    二、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的科研处归口项目为省财政项目支出体系中的基础保障性项目,项目支持类别为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和基本科研能力提升两个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建设任务:

    1、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包含一流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

    2、科研平台建设。包括省级科研平台、学校公用平台以及产学研合作平台;

    3、科研项目。主要是指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本次申报应根据已列入2018-2020年校级项目库的2019年、2020年项目,细化完善2019年项目,继续梳理2020年项目,研究新建2021年项目,采取学校指令性申报和部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2019-2021年项目库建设规划。

    三、申报要求

    1、科学规划,提升能力。

请单位严格按照《皖南医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1年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学校定位和“十三五”发展目标,注重学科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抓内涵、打基础、利长远。项目要科学定位,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2、充分论证,注重绩效。

    各单位要集体讨论,对于所有推荐申报的项目以及单价50万以上的仪器进行论证。各单位应组织3人以上的专家委员会委员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建设内容、预算金额及目标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和决议,填写《基础保障性项目论证报告》。

    各单位应充分盘点现有科研资源,保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和针对性,控制一般性仪器采购,做好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应充分考虑建设条件的系统性与可行性,确保新建资源的配套与条件保障;应按照项目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地填报项目细化表和绩效表,绩效表将作为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依据。项目经费安排应充分考虑财政支付和年内执行完成的要求,切实提高项目的可执行性。

    3、材料规范,按时申报。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申报采取一项一书,申报材料(附件3-4)按附件中规定格式和有关要求于7月23日17:00前报科研处,逾时报送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

    1.皖南医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1年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基础保障性项目支持方向和主要内容.doc

    3.基础保障性项目2019-2021年项目建设规划(样式).doc

    4.基础保障性项目论证表.docx

    5.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目录及说明(适用部分).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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