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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2424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8-02

各有关单位:

接安徽省科技厅通知,2019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青年项目申请人须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未承担过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是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

承担过杰青项目的申请人,若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面上项目1次;若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3、杰青项目申请人须是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其他超过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杰青项目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在科研成绩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含国家“863” 、“973”、科技支撑计划等)。

2)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以中国科学院小类分区为准)一区的期刊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至少5篇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3)作为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杰青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国家“863” 、“973”、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计划项目、以前三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作为前二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4、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5、有在研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确有创新性强、研究基础雄厚的项目可以申报,请在申报的同时附上在研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以便查重。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个人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8月20日(星期一)晚23:00,兼职教师在兼职部门申报。8月21日为各单位审核时间。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和审核。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申请书1份(包括A表、B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同时报送A表、B表电子版。8月22日为科研处集中受理时间,请各部门审核签章后集中申报,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评审,请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有关材料,过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书:请下载附件中的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报,项目申请表分为A表、B表,其中B表为专家评审文件,不得出现任何个人和科研团队信息,请按要求填写。B表填报完成进行安全保护,保护方法:打开word,工具,编辑限制,选择未作任何更改(只读)选项,点击启动强制保护,输入保护密码,确定后关闭word。也可以不进行安全保护,不影响项目申报。

2、提交申报书:请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右下角的科研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将于8月20日晚23时关闭),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点击项目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课题组成员信息无需填写。提交申请书B表文件(注意:只需提交B表),回到项目基本信息界面点击保存(特别重要!未保存系统服务器默认未提交),打印申请书,交至所在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系统管理员审核。项目提交后如需修改,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下方界面双击选中自己的项目,则上方项目信息自动出现,点击提交项目申请书重新提交,回到基本信息界面保存。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网络申报结束后一天内仍可进入系统审核修改项目,请按时审核。

3、各单位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后交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科研管理科电话:0553-3932673

科研管理QQ群:99191734(申请请用实名+部门以便认证)。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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