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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780创建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1-22

各部门、单位:

     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额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限额按《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执行。

申报受限制条件按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项申报。正在主持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助且已经结题,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除文件规定不能申报的情形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次原则上不再推荐:1、目前正在外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2、学校以各种形式资助派出,目前正在国内外访学研修中,任务仍未完成。3、其他无法完成访学任务的。

二、校内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校内申报评审需提交以下材料:1、各部门、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2、个人《申请表》、《2019年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2019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研修项目汇总表》、《2019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研修项目汇总表》、《201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皖南医学院2019年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WORD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1份。3、支撑材料1份(《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放一起)。所需表格等材料请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二)申报人先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待学校评审结束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后,被推荐人再按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准备完整材料上报。

三、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对照《2019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经二级学院(直属附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直属附院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将申报材料于1月3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2019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申请书、表格下载.rar

    人事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