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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3297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19-03-15

各学院、直属附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9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类别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为鼓励支持高校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对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给予科研项目支持,选题按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选题要求进行申报。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选题按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选题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助额度

(1)教育厅自然科学重大项目20万,重点项目6万;我校总指标为30项,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10%,约3项。新立项建设的厅级科研创新平台每个可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项;

(2)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项目5万,重点项目2万;我校总指标为20项(其中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5项,限重点项目),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10%,约2项。

二、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24个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科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必须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是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重点项目的立项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三)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类别,且申报该类别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目前正在承担三类及三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各类项目;

(六)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似或相近的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不得剽窃他人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各部门和科研处将严格进行形式审查,严格履行项目公示程序。一旦发现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要求

请下载并填报附件中的申请表,本次项目申请表分为A表、B表。其中,依托创新科研平台或人文基地的项目需要填写A表中的“依托平台”项;B表为专家评审文件,不得出现任何个人和科研团队信息,项目预算表请参考《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7〕98号)填写。B表填报完成后进行安全保护(保护方法:打开B表,点击“审阅”菜单,点击“编辑限制”,选择不允许任何更改(只读)选项,点击“启动强制保护”按钮,输入保护密码,确定后保存关闭即可)。

(二)研究周期

1.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2.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3.2019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19年5月。

(三)申报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收集汇总本学院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请书(包括A表和B表,A4纸、双面打印,A表在前合并装订)和《申报汇总表》各一份审核签字盖章后,于4月8日中午12:00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个人申请不予受理),电子版(A表和B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学院汇总打包,以学院名称命名打包文件名)发至邮箱HRR119@163.COM;

2.一附院具体申报安排遵循一附院的通知要求;

3.根据本次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统一安排,为保证科研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后续评审推荐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项目申请人、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以邮箱接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截止4月8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向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咨询。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方式:3932673;科研工作QQ群:99191734;联系人:韩仁瑞、李佳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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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