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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第20号)

阅读次数:19525创建部门: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04-23

各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文件要求,为做好学生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教职员工返校恢复正常上班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返校上班条件和时间安排

4月27日,学校恢复正常上班。各部门、单位按照《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附件1)进行严格评估,通知被评定为低风险人群且身体健康的教职员工返校上班;同时报防控办备案。目前符合返芜返校条件尚未返芜的教职员工,即日起动身返回芜湖。

行政工作人员和教辅人员在符合返校条件前提下正常上班;教学人员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在符合返校条件前提下到校上班并做好线下教学准备工作;后勤保障和经营服务单位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校复工。

二、各部门、单位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排查其返芜前14天内的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做到不漏一人。教职工本人如实填写《教职员工承诺书》(附件2),返校后,各部门、单位统一收取交防控办存档备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为严肃考勤纪律、加强考勤管理,请各部门、单位将第一天教职工到岗情况于4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备案。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在芜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须提前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同意后方可离芜,返芜后须及时销假。离开芜湖市的教职工同时报防控办备案。

四、严格遵守门禁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在指定校园出入口(赭麓校区教学区大门,滨江校区南大门)凭校园卡等证件,出示“安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校。

五、做好自我防护。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提倡自驾车等方式返校返岗。在密闭场所要戴口罩,上班期间不聚集、不串岗,勤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教工餐厅就餐时尽量错时,提倡自带餐具或打包带回办公室就餐。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相关规定.docx

附件2:教职员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