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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教学(实验)系列职称晋升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的通知

阅读次数:735创建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5-09

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我校教学(实验)系列职称晋升代表作送审、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送审

(一)申报教授者提交3篇(部)代表作,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者提交2篇(部)代表作,破格(以论文为破格条件的)申报者多提交1篇论文。送审论文由学校组织校外3名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鉴定结果有效期2年。

(二)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不可作为送审论文。

(三)申报者将送审鉴定的论文仔细遮盖所有个人及单位信息后复印一式3份,复印的内容需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同时在本通知附件下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最后1页〔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务必用奇数页单独打印,仔细对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复印一式3份,并将需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分成3册。

(四)各部门统一汇总填写《皖南医学院2016年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晋升论文送审登记表》,并将此表连同送审论文复印件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于5月13日报送至人事处职称职位办公室。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二、代表作相似性检测

(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高教系列职称晋升时,送审的代表作需要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申报人提交送审的论文和相似性检测的论文保持一致),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

(二)申报者本人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并提供所有检测论文电子稿,电子稿制成pdf格式(拍摄的除外,报送时请以本人姓名+文章题目命名,若提供word格式必须保证内容和发表的文章完全一致),《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日,送检测论文中如有2015年已检测论文,请在表格备注栏标明。

(三)提交的代表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送检时需提供院(部)审核签章证明材料,并在送鉴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

(四)申报教学系列中级暂不需进行论文送审,但需提供1篇代表作进行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及报送方式与高级职称相同。

(五)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5月13日报送至人事处职称职位办公室。联系人:姚成元;联系电话:0553-3932403。

三、相关要求

(一)本通知涉及的表格请在附件下载,各类表格均需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人及部门汇总人勿对表格的内容、格式及页码作任何改动。

(二)职称申报代表作送审、学术相似性检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请各部门、单位本着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原件,按期上报部门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2:《皖南医学院2016年教学系列职称晋升论文送审登记表》.xls

附件3:《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doc

附件4:《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doc

                                                    人事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