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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6级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教导师的通知

阅读次数:965创建部门:研究生学院发布时间:2016-07-18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确保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展开,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流程,请做好2016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教导师安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1. 研究生根据个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及本人爱好填报本专业导师。

    2. 导师根据研究生填写的《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教导师双向选择意向表》(附件1),研究生综合能力及其发展潜力选择研究生。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专业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基地容量(详见附件3)。

    4. 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届带教学生总数不超过3人(包括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

二、导师条件

    通过导师遴选和考核,具备我校2016年硕士生导师带教资格,其中年龄在57周岁到60周岁之间的我校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皖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延期招生的管理办法(暂行)》(校政〔2012〕32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1. 研究生于7月19日之前填写《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教导师双向选择意向表》(附件1)报送研究生学院。

    2. 各相关学院(单位)统筹安排各学位点进行带教导师安排工作。7月25日前将《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教导师双向选择意向表》(附件1)纸质版、《皖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学院。联系人:高冰,联系电话:3932531,13605536124。

    特此通知。


    附件1: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带教导师双向选择意向表.doc

    附件2:皖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及所在基地情况一览表.xls



研究生学院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