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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1199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16-09-05

各有关学院、直属附院:

接省科技厅通知,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按照“全省抓创新、优先抓转化、重点抓产业、突出抓项目、关键抓结合”基本思路,组织实施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培育,对接需求,发挥绩效;以项目为抓手,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根据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科计〔2015〕63号)精神,省级科技计划整合六大类。本次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除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凡在本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均可根据指南要求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能为完成项目提供自筹资金及必要的保障条件。

2.符合多个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多个分配指标的单位除外)。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4.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当年度有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

5.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以上未验收且未说明的单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以上未验收的单位;在年度审计或财政检查中出现问题且整改未见效的单位;有省级项目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单位,皆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申请人登录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220.178.98.61/kjt/index.aspx),选择相应计划类别,根据各自申请要求,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没有系统账号的请按申报系统首页说明注册账号,请实名注册,单位选择“皖南医学院”,并联系科研处审核通过账号。

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过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请等待科研处通知后送交。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9/5

附件1: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doc

附件3: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