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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阅读次数:3660创建部门: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发布时间:2016-10-13

各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45号),2016年我校获批国家级大创立项50项(见附件1),按1万元/项的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50万元。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项目研究时间

国家级大创项目的研究时间从2016年10月开始计算,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建设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进、指导,要为学生科研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要以大创项目为抓手,着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2.学校对大创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项目开支与项目预算一致方可报销项目经费。

3.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大创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等工作。项目组学生要遵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项目研究,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组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名称,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成员。


    附件:1.教高司函[2016]45号.doc

          2.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