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级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政【2014】16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皖南医学院2016年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含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批文见校政【2014】146号、校学术【2016】2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要求各学科根据该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认真检查2016年度学科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各重点学科所在部门组织各学科集中汇报学科建设年度进展及下一年建设计划,对各学科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督促,并形成《重点学科年度检查报告》(附件2)。
2.各重点学科对照年度建设计划撰写《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填报《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数据表》(附件4),提交《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5)。
3.年度检查将参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参照《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经费使用预算表》及《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检查建设经费执行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重点学科依据检查反馈意见完善总结材料后,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重点学科年度检查报告》、《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数据表》、《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是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层次和扩大学校影响力的关键。年度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相关单位及学科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扎实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检查工作,以切实措施提高我校整体办学实力及科技创新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