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阅读次数:136创建部门:宣传部发布时间:2022-11-22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有效的手段;扫场所码是为规范管理,便于流调溯源。为有效控制疫情,现通告如下: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设置场所码,安排专人督促进入人员扫场所码,并严格查验,规范佩戴口罩,并安排人员对场所内未佩戴口罩人员及时要求,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得进入。

广大市民应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查验,不扎堆,不聚集。

到过风险区域的,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县市区疫防办报备。

对不遵守规定或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