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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276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8-07-09

人事(2008)14号

各处级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0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安培[2008]4号)文件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79月份以后新补充到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教师。

2、附属弋矶山医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

1、课堂培训

课堂培训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

2、讲座培训

讲座培训包括专家巡讲、名师讲座、职能部门政策规章介绍等。

(二)培训方式

课堂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成绩采取结业考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才能认定课堂培训合格。

三、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受训教师要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在培训学习和举办讲座期间不得无故缺课。课堂管理采取班主任制度和点名制度。凡病假、事假累计缺课超过30%或旷课10%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讲座培训课缺课两次及以上者也不得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申请免修的教师,需提供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未通过岗前培训考试的教师,必须于下一年度参加补考,费用自理(20元/门课程)。

(四)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是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凡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延期转正定级。

四、时间安排

(一)7910日,参加培训和补考的教师到所在单位报名,预订教材(90/套),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各单位统一填写《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

711各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附电子文档)及教材费、补考费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二)8月15日上午930,在图书馆十楼会议室召开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动员会,发放教材和课程表。

(三)8月16日-8月27日为课堂培训时间。

其他未定事宜,请各位教师注意校园网校内公告。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