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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1241创建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6-06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校本部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2.直属附属医院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及与附属医院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临床教学人员。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体检项目,经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之外,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之外,其他人员(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三、工作时间及流程安排

1.6月10日-6月18日,各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和准备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照网上报名工作流程(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好申报材料。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

2.6月17日-18日,现场确认。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人事处师资科,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5)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授课进程表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6)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镜湖区医院)公章。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直属附属医院申报人员需提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和聘任证书。

(10)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须是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3.6月19日-21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初审。

4.6月24日-26日,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5.6月26日-7月2日,将申报人员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

6.7月3日-7月5日,学校专门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进行审查,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7.7月9日前,人事处将材料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

四、体检安排。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申请人自行前往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镜湖区医院体检中心(位于冰冻街上)进行体检(空腹),请下载体检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照片须是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上交照片同版)自行携带。体检费用自理。

五、学校不组织普通话测试,由本人自行报名进行测试。

特此通知。

附件:

1.网上报名工作流程.doc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人事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