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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的通知

阅读次数:931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19-11-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和我校工作需要,现进行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资格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70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具体安排

1.推荐专家须征求专家本人意愿,对愿意入选的专家,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和汇总报送工作。专家个人信息录入由专家自行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reviewIndex.action)填写,首次注册和登录方式详见平台使用说明。请务必确保入库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请于11月17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工作。

2.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新增补专家进行审核。

3.全国社科工作办终审。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对入库专家进行终审,审核通过的专家方可登录系统。

三、填报要求

1.研究方向、代表成果、主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包括银行卡信息等一定要补充完整;

2. 为了解专家语言能力,国家规划办在专家库里增加了国外学习和工作情况、国外发表成果情况两个字段。国外求学和语种掌握情况,一定要填,没有国外求学的写“无”,但是语言的掌握情况一定要写(熟练或一般,不要写四级、六级),方便对全英文结项材料的鉴定。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3932673

科研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