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下午,校党委中心组在党委会议室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党委委员王先俊、章尧、李朝品、李刚、廖圣宝、方国庆、汪平君参加学习。党委部门、附院党委、各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组织部长周强对照1996年中央颁布的《条例》,对2010年修订的《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党委书记王先俊谈了学习体会。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对于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理解把握新修订的《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系部党组织的决策机制和工作体制、党支部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工作的新要求,深化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思想内涵和内容要求。三要在学习贯彻过程中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把学习中央新修订的《条例》与学习省委出台的有关实施办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规则和校长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制度结合起来,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其二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善于发现并努力解决高校党建的新问题,深化制度建设,努力把我校党建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证。
会场
(任苔蓉/文 郭平石/摄 陈抗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