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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老校区获芜湖市镜湖区“治安重点保障单位”

时间:2012-03-0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为了推进“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凤凰山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重点单位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听取意见、交流感情,进行治安重点保障,经评比,我校获芜湖市镜湖区“治安重点保障单位”。2012年2月28日上午,凤凰山派出所所长张翔、教导员奚旭东、社区民警赵宏源前往我校老校区举行“治安重点保障单位”挂牌仪式,并向我校送达《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主动服重点单位(企业)、建设项目承诺书》。老校区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国资处、学生处、成教院、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凤凰山派出所所长张翔代表凤凰山派出所介绍了2012年度凤凰山派出所在服务重点单位方面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表示派出所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积极落实执法制度,开展对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经常性巡防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并依托警务机制改革契机,以“控发案、强打处、夯基础、提效能”为目标,积累在解放警力、提高效能、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新经验和好做法,为打造一方平安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胡大海/文  吴新华/摄  叶良欢、张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