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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1-03-0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2011年3月7日下午,校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校领导卞国忠、章尧、郑勇超、李朝品、李刚及党委部门负责同志,行政职能部门、系部和附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卞国忠主持。

党委书记卞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委副书记、院长章尧讲话
 
    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周强传达学习全省高校组织部长会议有关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院长章尧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谈了学习体会。他指出,《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指导党的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提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高校的根本领导体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形式。要贯彻“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方针,以党的建设引领学校事业发展,促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推动我校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党委书记卞国忠对《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义、目的、内容等进行了解读。他指出,《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结合本省高校实际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对高校党的建设意义重大,对基层党组织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研读学习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学校已经施行的《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皖南医学院院长工作规则》及《皖南医学院系部党政班子工作机制和决策制度(试行)》等制度,做到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建设。卞国忠书记还就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等提出了要求。

纪委书记李刚讲话
 
    会上,纪委书记李刚传达了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张宝顺在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的讲话精神。   

会场
  
 (任苔蓉/文  张卉  赵正飞/摄  陈抗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