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2日,校党委印发《皖南医学院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发出通知,要求党委各部门,附院党委,各党总支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指出,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将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考核材料;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有关礼品等上交登记情况;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有关登记材料;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结论中与领导干部本人有关的材料;党风廉政建设中干部的奖惩情况材料;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的核查结论等十一大类情况全面纳入廉政档案内容,内容具体,范围较广,涵盖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方方面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办法》科学界定干部社会、职业、家庭三级廉政指标评价体系,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真实客观。尤其是《办法》将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档案主要内容,使廉政档案制度在助推《廉政准则》转变为领导干部行动准则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办法》要求,党委各部门,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各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应及时将所掌握的属于廉政档案内容的有关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相应的登记程序。
《办法》指出,廉政档案内容将作为对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的依据和参考意见,将干部廉政鉴定结果与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
《办法》出台后,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广泛关注。广大教职工表示,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是我校干部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自觉锤炼党性,对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道德修养将起到促进作用。
(张卉/文 戴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