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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正式成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

时间:2008-12-12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日前正式成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于1211日下午在该院隆重举行。我校副院长李朝品,教务处副处长徐朝阳、实践教学科副科长余结根,人文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系主任胡鸿,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刘华,系秘书杨弋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智勇,副院长胡可荣、周安文、郭启红,政治处、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执行庭、立案庭等负责同志出席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该院副院长胡可荣主持。

 

李朝品副院长讲话

 

弋江区人民法院周智勇院长讲话

 

我校副院长李朝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智勇和人文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系主任胡鸿分别在揭牌仪式上讲话;教务处副处长徐朝阳宣读了(校政[2008]233号)《关于同意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为皖南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通知》;副院长李朝品和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智勇共同为皖南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李朝品副院长与弋江区法院周智勇院长签署合作协议

 

该院成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后,将在法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生就业等方面与我校开展深入合作。

(教务处 余结根 文/摄   宣传部   凤焱/审)


揭牌仪式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