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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开展法律实务讲座

时间:2017-04-26 来源:人文与管理学院 阅读次数:

    2017年4月24日上午九点,应人文与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的邀请,被评为芜湖市十大女杰之女政法工作者、三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娟,到校为法学专业学生作法律实务讲座。讲座由王远芳老师主持。

    李庭长以社会焦点问题山东辱母案为切入点,反复强调从事法律相关职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不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不要对案件妄下评论。李娟庭长的讲座内容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法学生转变为法律人需要具备信仰、正义、良知、学识及细心等素质;要热爱法律,在培养自己的法学思维能力方面下工夫; 二是关于冤假错案问题,在实际的审判中,法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法律信仰、坚持努力提高自身的学识、采用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进行审判。法官不是圣人,可能出现冤假错案,应努力避免“亡者归来”问题的出现;三是量刑规范化问题。李娟庭长讲述了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强奸等十五项犯罪的量刑规范化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24项需考虑的情形,并结合盗窃罪的实例具体讲述了量刑的规范化问题。
    李庭长的讲座深入浅出,言简意赅,从不同方面强调了掌握法律实务知识和提升法律实务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提问环节,李庭长悉心为同学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讲座使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了解到法律人的责任担当,也增进了同学对法律事务的认知。同学们受益匪浅。
    最后,王远芳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法学生需要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要有良知、有学识、有正义感、有法律思维;在审判实务方面,文书要规范、量刑要合理、假案要避免、终生要追责。她要求学生要认清法学的理论和法学实务是存在差异,在实践中需从基础开始学习,努力努力再努力,避免理论和实际脱节,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王远芳/文、摄  胡鸿、张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