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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开展部分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时间:2011-05-19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了解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中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在各部门前期自查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5月19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孙志民、副处长范玲莉带领综合管理科和物资供应科专业人员对中心实验室1-5万元的仪器设备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效果和仪器保养情况。
    通过检查,中心实验室在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上具有相关制度,管理规范,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也对加强设备使用管理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为进一步促进仪器设备的合理使用,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共享率,国资处将对单价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提出新的管理要求,在网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仪器设备查询平台。
 
 
 (王凌云/文  吴昌龙/摄  范玲莉、张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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