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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医专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七

时间:2009-04-29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以鉴促教、以鉴助教,加强鉴定规范化建设、促进教研水平提升
 
    我校法医专业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确定“以鉴(鉴定中心)促教”为法医专业活动内容,并把“以鉴(鉴定中心)促教”作为法医专业的调研课题,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安徽省司法厅“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年” 活动,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我校司法鉴定中心规范化管理与运作;以此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明确我校司法鉴定中心实践教学的基础性地位,积极探索、科学筹措,全面、可持续地促进法医专业实践教学。
    4月23日,我校法医专业邀请芜湖市司法局司教科周小培科长、监督室靳永平主任来鉴定中心,指导开展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当天下午,在1号实验楼法医专业教研会议室,我校司法鉴定中心陈阳主任、朱旭阳副主任召集法医专业部分老师与芜湖市司法局周科长、靳主任进行座谈。
    座谈中,芜湖市司法局相关部门领导充分肯定我校司法鉴定中心在促进芜湖市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赞扬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服务于芜湖市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所做出的业绩。同时,周科长、靳主任就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司法鉴定质量等“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年” 活动相关内容与要求,与我校法医专业老师们进行广泛交流。会上,周科长指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年” 活动是我省司法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鉴定中心与鉴定人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抓好“部署学习、征求意见、认真整改、检查验收”等四个重要活动环节,并希望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努力成为此次活动的优秀典范。
    医学三系副书记、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陈阳同志表示,中心将严格遵照省市司法管理部门的 “司法鉴定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部署,组织实施中心管理规范年活动。陈阳同志同时指出,中心的管理规范年活动应纳入我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项重要内容。两项活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中心的管理规范年活动要密切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管理规范年活动成为我系有特色的科学发展观活动 “自选动作”,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到此项“自选动作”有实绩、有成效。陈阳同志强调,中心的管理规范年活动要紧密联系法医专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重点推进法医专业的“以鉴促教”,两项活动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真正做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座谈会上,法医专业老师们希望以此为契机,通过加强鉴定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鉴定中心的法医专业实践教学基础性地位,探讨进一步“以鉴(鉴定中心)促教、以鉴(鉴定中心)助教”的方案措施,以全面提升法医专业实践教学水平。

法医鉴定管理规范年活动座谈会现场
 
 
芜湖市司法局周小培科长在座谈中
 
 
芜湖市司法局靳永平主任与我校法医专业老师座谈
 
(医学三系    张越/文   朱旭阳/摄 宣传部 任苔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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