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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时间:2012-09-17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提高国防观念和防控意识,我市定于2012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统一组织防空警报活动。现通告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三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生活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调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12年9月11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