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为切实做好农社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申报工作,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1年底前到期的农社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1年底前到期未验收、未通过成果鉴定或未结题的农社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如有项目想申请成果鉴定,可不参加验收,但需提交有关鉴定申请材料,有关事项请联系科研管理科。
二、验收步聚
1.项目负责人依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准备项目验收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审查,再确定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间;
3.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
4.验收结果反馈各项目承担单位。
三、材料要求:
有关验收材料请务必于9月27日前送交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准备:
(1)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
(2)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制情况;研制中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产出情况;取得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情况;项目执行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设想等);
(3)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
(4)项目经费的决算表,附单位财务章;
(5)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说明书;
(6)其他材料:论文、专著、专利、成果推广证明等材料。
附件:
1.验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1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