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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推荐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鉴定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2-08-03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推荐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鉴定专家的通知》(皖教秘〔2012〕268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鉴定专家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学科类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较高,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敬业、合作精神,为人正派。
    2、熟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高校教师教授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院系领导和学科专业教师均可申报。
    (二)管理类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学术水平较高,为人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事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本校具有良好的声誉。遴选范围:分管教学或科研的校级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推荐名额
    学科类专家推荐名额为每个学科3-5人;管理类专家推荐名额为校级领导1-2名,部门负责人4-6名。
    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
    三、事项
    请各部门要认真遴选专家,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及各系部推荐专家汇总表(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送科研处。其中,纸质版汇总表需要加盖本部门公章。
    联系人:李田,电子邮件:
414752614@qq.com,联系电话:3932673。
 
     附件一:
皖教秘〔2012〕268号.doc

     附件二: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鉴定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三:安徽省本科高校推荐学术成果鉴定专家汇总表(学科类).xls

     附件四:安安徽省本科高校推荐学术成果鉴定专家汇总表(管理类).xls

科研处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