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20号)和《关于开展首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工作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8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省人社厅批复同意已聘用在正高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含2006年7月1日以来从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2〕20号)(附件1)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业绩审查和认证;
3、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进行评议、审定;
4、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5、公示;
6、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2)1式3份;
2、申报人的个人业绩综述材料(2000字以内,1式20份)、成果、获奖及受聘正高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条件者进行申报,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20号).doc
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