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2〕77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资格条件
2012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请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下文要求准备材料,按程序申报。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临床教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问题。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二)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三)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参评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四)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五)关于代表作鉴定及文字复制比检测问题。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代表作送专家鉴定前要求先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人事处另行下发的文件通知。
(六)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奖励的时限。申报者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七)关于教学工作量审定。教务处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要按照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
(八)申报高级职称所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需公开发表。
(九)关于专题报告。省教育厅严格控制以专题报告申报的人员数量,对于综合条件不是特别突出、没有充分理由的专题报告省教育厅不接收材料。
(十)兼职教师从所兼职系部申报评审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者本人到人事处领取,自行复印无效)。
(二)《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此表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需严格按照所要求的格式(人事处提供样本)认真填写,先用A3纸打印1份,所有栏目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待公示结束和人事处审查定稿后,再由本人用A3纸复印一式30份,到相关部门盖章后交人事处。临床教师表上的现任专技职务栏应填写现任卫生系列职称和教学职称及二者批准时间。
(三)《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由各系、部统一上报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文档。申报中级职称提供《皖南医学院2012年中级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由各系、部统一上报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文档。
(四)《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一式3份。
(六)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各种证书只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校内申报讲师人员材料,原件由所在部门负责审核,所提交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七)教学考核结果
1、任课通知书或教学工作量表复印件,需教务处审核盖章。
2、一学期教案的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教案由个人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填写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并将材料复印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统一报人事处。讲稿审核评议完毕后,由教务处退还本人。
3、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申报中级职称者《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由所在系部审核后将复印件由审核者签字盖章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放入申报者材料,申报高级职称者《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由教务处将材料复印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人事处。
(八)综述报告及评价意见表(限高级职称)、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表。
综述报告是指概述本学科及本人研究领域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和重要进展以及本人在教学、科研上如何吸收利用的综合材料。
(九)科研项目成果。指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批文复印件,作为项目参与者的须提供有证明效力的项目申请标书。上述材料需相应地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
(十)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十一)申报高级职称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要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材料袋按顺序装袋,申报高级职称者上报相关材料一式2份,申报中级职称上报材料1份。所有证书、文章等原件另装袋,待审核后退还本人,上报复印件材料不再退回。本文涉及相关材料、表格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012年职称评审附件”。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5月23日-6月1日,各系、部进行工作部署,申报者到人事处(附院临床教师到附院人事科)领取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核定教研成果和教学工作量;科研处核定申报者科研成果和申报中级职称者论文期刊级别,汇总申报高级职称者参评论文前往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进行检索,获取检索报告后,将检索报告复印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报人事处,原件科研处留存;人事处核定继续教育学时。各类材料核定完成后,申报者将本人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所在系部(临床教师材料报送附院人事科,下同)。
(二)基层审核与公示。6月2日-6月10日,申报者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教师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系部公示3天。同时,申报者进行书面述职,由所在系部进行评议和推荐,并填写《皖南医学院职称晋升公开述职评价意见表》,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10日向学校人事处推荐申报人选。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职能部门审查。6月10日-7月1日,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者的材料。
(四)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7月2日-7月9日,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公示、上报。7月10日-7月20日,将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天。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并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六)中级职称由学校组织专家成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相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系学校科学发展,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有关系部、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把握评审条件,严格审查,确保我校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申报者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报送各类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