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单位 补贴人数 补贴标准 总金额(万元) 医学一系 826 300元/人 24.78 医学二系 308 300元/人 9.24 医学三系 236 300元/人 7.08 药学系 431 300元/人 12.93 护理学系 899 300元/人 26.97 人文与管理系 146 300元/人 4.38 预防医学系 149 300元/人 4.47 合计 2995 300元/人 89.85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教 [2011] 2049号)精神,此次下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为89.85万元。现将此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我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月按照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为5个月(2011年9月-2012年元月)。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工作要求
1、发放临时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各系要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维护学校、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抓好本次受助学生名单的确定和补贴发放工作。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予以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临时补贴挪作他用。
2、各系部在确定临时补贴学生名单时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本学期没有受到任何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系部要根据分配资金额度将补助落实到人,确保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临时补贴。
三、工作步骤
1、各系部确定本系接受临时补贴学生名单,并在本系范围内予以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发放名单(见附件),于12月19日中午11:00之前上报学生处审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将以现金形式由财务处统一足额打入学生的银行卡,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学生在领取到临时伙食补贴后,要本人签字确认。临时补贴发放完毕后,各系部要将临时补贴发放学生确认名单,于学校12月3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附表格:皖南医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补贴同学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