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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职工公费医疗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06-15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员工,经医管会研究,决定我校公费医疗报销由每季度报销一次更改为:(一)离退休职工每月报销一次,报销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地点设在离退休工作处三楼办公室;(二)在职职工随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医药费用。
    因6月30日(周四)离退休职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本月份医药费用报销定于6月23日(周四)下午两点在离退休工作处三楼办公室进行,请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备好医疗报销票据和相关材料,届时医管会将派人现场办理。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医疗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