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1]84号文件通知, 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在编教师。同时,申报“基金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项目申报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不得超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送至所在部门。《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ahjyrs.ahedu.gov.cn)下载。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鼓励青年教师进行申报,并于6月23日前将《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本校《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excel格式,含电子版)和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