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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11-06-07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1]5号)文件安排,定于2011年6月9日(周四)下午2:00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学能力测试,请校本部的申请人员(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测试)携带教材、教案、授课讲义准时并按顺序进行板书授课。另外,6月8日下午3:00请校本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告知测试地点。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