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11〕61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开展。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开展。请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下文要求准备材料,按程序申报。
二、相关问题说明
1. 关于论文过渡问题。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
2. 本科高校申报条件中,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公开发表。
3. 本科高校中从事公共体育、公共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自愿按“公共课类”或“体育艺术类”申报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 关于临床教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问题。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
5. 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6. 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一二类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7. 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奖励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
8. 关于现场答辩。通过破格(含自主评审)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9. 兼职的教师,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晋升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复印无效)。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一式2份,用A3纸打印,其中一份表上所涉及部门需签字、盖章,另一份暂不盖章。临床教师表上的现任专技职务栏应填写现任卫生系列职称和教学职称及二者批准时间。
3.《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由系、部上报,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
4.《诚信承诺书》。
5.《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
6. 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校内申报讲师人员材料,原件由部门负责审核,所提交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7. 教学考核结果
(1)任课通知书或教学工作量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教务处审核盖章。
(2)一学期教案的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教案由个人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填写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并集中报人事处。讲稿审核评议完毕后,由教务处退还个人。
(3)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表,以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8.综述报告(限高级职称)、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
综述报告是指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和重要进展以及本人在教学、科研上如何吸收利用的综合材料。
9. 科研项目成果。指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批文复印件,作为项目参与者的须提供有证明效力的项目申请标书。上述材料需相应的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
10.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所有论文由学校科研处负责检索,出据检索证明;二类以上论文须附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报告。
11. 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要求按顺序装袋,申报高级职称者上报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复印),申报讲师职称上报材料一份。材料袋上须注明姓名、申报学科、申报职称以及袋内材料清单(见附件)。证书、文章等原件另装袋,待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材料不退。
本文涉及相关材料、表格请到校人事处网站下载“2011年职称评审附件”。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1. 个人申报。
2. 基层审核与公示。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3. 学校职能部门审查。
4.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
5. 公示、上报。
6. 9月学校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讲师任职资格。
五、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大事,关系到学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请各有关系部、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把握评审条件,严格审查,确保我院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