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南医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08级、2009级、2010级医保学生2011年上半年度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2008级、2009级、2010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及2008级、2009级、2010级硕士研究生;
二、地点:校医院预防保健科(二楼);
三、时间: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12日(星期四)、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销所需材料:相关学生请备好学生证、校医院出具的转诊单或转诊病历、门诊病历、门诊发票、银行卡(必须为入学时财务处统一发放的银行卡);
五、报销程序:报销人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校医院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打入个人银行卡内,报销人自行查收。 请务必于指定时间内办理,敬请相互转告。
注:本次报销特指门诊医药费用而非住院医药费用,请广大师生注意区分。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