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商业医疗保险报销
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保险公司人员来我校,在学生处办公室集中受理商业医疗保险赔付。请需办理报销的同学准备好以下材料:1.发票原件、复印件;2.费用电子明细表原件、复印件;3.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发票复印件请辅导员签字证明是否费用自理;6.工行或农行银联卡复印件。
2.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
2011年第一季度需申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的同学,请于3月20日前向学生处提出申请。请提供以下材料: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已支付的费用结算单、经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并签章的医疗费用清单及个人自付费用等相关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