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南医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08级、2009级、2010级医保学生2010年下半年度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2008级、2009级、2010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及2008级、2009级、2010级硕士研究生;
二、地点:校医院预防保健科(二楼);
三、时间: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7日(星期二)、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注意事项:相关学生请备好学生证、门诊及转诊病历、门诊发票、农行银行卡; (本次报销特指门诊医药费用而非住院医药费用,请广大师生注意区分。)
五、报销程序:校医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打入个人农行卡内,报销学生自行查收。 请务必于指定时间内办理,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