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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8-20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
    接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请各单位通知申请人,登陆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网,在下载中心处下载,青年科学基金及面上项目申请书,并查看撰写提纲,根据提纲撰写项目书。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2011年度面上项目。其中:
    2010-2011年度青年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4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2011年度面上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者只能选择申报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一种、一项,严禁变相重复申报。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2010-201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国家自然基金委曾经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安排
    1、各申请人预先填写申报书(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下载),于9月9日、10日两天集中送交科研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2、按照基金委要求,学校需对项目进行初审和遴选。通过遴选的项目需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然后由单位进行推荐,请各申请人做好准备。
    3、凡经学校确认推荐的项目,申请人需按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自动生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df文件并下载打印,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然后将不超过8件的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目录、主要篇章和批文)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放最后一页)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材料一式三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提交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处
                                                     2010.8.20
    附件: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