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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8-2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1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分4类: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人文社会科学委托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设计要求。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设计。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单位联合申报。重大项目申报参照“重大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1)。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设计,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上述项目中,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请参照“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2)。
  (4)委托研究项目。
  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和针对性,自2011年度开始,省教育厅设立委托研究专项,并首先在外语和相关学科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进行试点。省教育厅将根据委托单位每年度资助强度单列指标进行评审,立项项目纳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相应类别统一管理。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电子版集中提交时间9月9号和10号。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只能申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三)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附件:
                                 
                                                    科研处
                                                   20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