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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7-02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320

校人事[2010]110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010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2010年起,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开展。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进行,原《安徽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人〔199853号)同时废止。

 

二、申报范围:

按照上述文件符合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复印无效)。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一式2份,用A3纸打印,其中一份表上所涉及部门需签字、盖章,另一份暂不盖章。临床教师表上的现任专技职务栏应填写现任卫技职称和教学职称及批准时间。

3.《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由系、部上报,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

4.《诚信承诺书》。

5.《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

6. 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

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继续教育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7. 教学考核结果.

1)任课通知书或教学工作量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教务处审核盖章。

2)一学期教案的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教案由个人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填写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表,并集中报人事处。讲稿审核评议完毕后,由教务处退还个人。

3)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表,以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8. 综述报告(限高级职称)、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

综述报告是指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和重要进展以及本人在教学、科研上如何吸收利用的综合材料。

9. 科研项目成果。指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批文复印件,作为项目参与者的须提供有证明效力的项目申请标书。上述材料需相应的加盖科研处或教务处公章。

10.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所有论文、论著须科研处出据检索报告,并按《论文分类表》在论文封面注明等级。

11. 申报教授者须附相关部门出具其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的有关证明和原始材料复印件(学术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硕士生导师等)。

12. 照片(22张、12张),办理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不含申报表上的照片。

上述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按序分别装袋,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报教育厅,一份人事处留存)并在袋上注明姓名、申报学科、申报职称以及袋内材料清单。原件待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材料不退。待所有材料收集整理完毕,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

本文涉及相关材料、表格请到校人事处网站下载“2010年职称评审附件”。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1. 个人申报。71--710,各系、部进行工作部署,申报人到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核定教学工作量,科研处认定论文期刊级别,认定教研、科研成果,人事处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系部。

2. 基层审核与公示。711--716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院系公示3天。同时,申报人进行书面述职,由所在系部进行评议和推荐,并填写《皖南医学院职称晋升公开述职评价意见表》。然后,根据拟聘任情况和申报者条件,向学校人事部门书面推荐申报人选。

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3. 学校职能部门审查。717--723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4.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724--730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评议、答辩等多种方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 公示、上报。8月,对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天。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

6.  9月学校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讲师、实验师任职资格。

 

五、相关问题说明:

1. 关于论文过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318)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2. 本科高校申报条件中,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公开发表。

3. 本科高校中从事公共体育、公共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自愿按“公共课类”或“体育艺术类”申报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 按有关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所在临床教研室临床教师平均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5. 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6. 关于论文检索数据库问题。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7. 关于取得各类业绩与受奖的时限。申报人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0820,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8. 关于现场答辩。通过破格(含自主评审)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9. 兼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晋升材料。

10. 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01231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大事,关系到学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请各有关系部、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把握评审条件,严格审查,确保我院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