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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10-06-0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按照学校2010年毕业班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就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程序和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统一办理。请各系部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30日下午,携迁移户口学生的名单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统一核对,核对后将毕业学生的户口迁移证领走。
    2.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改派学生的户口不在统一办理之内,等学生找到用人单位后,带上报到证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人文管理系、药学四年制学生及研究生到高教园区派出所办理,其他学生到凤凰山派出所办理)
    3.在芜湖市找到用人单位及考研的学生的户口也不在这次统一办理之内,在芜湖市找到用人单位学生的户口,在新学期开学之后,带上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户口底卡,再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研的学生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前往凤凰山或高教园区派出所办理。
    4.如果学生在领取迁移证后发现有信息错误,请于7月1~2日统一到派出所办理纠错,届时由保卫处的同志负责接待。
    5.毕业生户口在学校只保存半年时间。过期将迁往芜湖市人才交流中心。
    6.如有疑问请与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3932679王老师。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