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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论文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11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处级单位、弋矶山医院:

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请有意今年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对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人〔20101号)和《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文件要求,提前准备职称申报材料。现将其中论文鉴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送审论文由学校组织校外3名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鉴定结果两年内有效。申报教授者要求提交3篇(部)代表作,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者要求提交2篇(部)代表作,破格(以论文为破格条件的)申报者须多送审一篇论文。

2、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不可作为送审论文。

3、需鉴定的论文请仔细遮盖所有个人及单位信息后复印一式3份。同时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对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一式3份。

请通知各位申报教师于六月十七日前将送审论文复印件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送交人事处职称办。本通知涉及相关文件请在人事处网站“职称”栏查看。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