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南医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08级、2009级医保学生2010年上半年度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2008级、2009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及2008级、2009级硕士研究生;
二、地点:校医院预防保健科(二楼);
三、时间: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27日(星期四)、28日(星期五);
四、注意事项:相关学生请备好学生证、门诊及转诊病历、门诊发票、农行银行卡; (本次报销指的是门诊费用而非住院费用,请广大师生注意区分。)
五、报销程序:校医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打入个人农行卡内,报销学生自行查收。 请务必于指定时间内办理,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