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10年预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成立皖南医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卞国忠
副组长:郑勇超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丽 方国庆 叶良欢
刘 群 杨新庆 李军华
李国柱 吴少云 胡荣华
胡剑北 唐传莉 傅万山
谢孝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主任:李军华,副主任:阮笑芳、崔晓霞。
二、预征范围
2010年7月毕业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
三、学生预征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5月1日―6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登录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在网上进行实名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各一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两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交各系部初审后送学生处。
4.6月30日前,参加镜湖区征兵办会同学校保卫处、学生处组织的初审初检工作时,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由学生本人保存,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交由镜湖区征兵办留存备查。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
5.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县级兵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四、各部门职责
1.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要做好宣传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掌握报名数据,统计就业数据;对预征兵工作流程进行督查和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审核并校正报名学生学费及贷款信息;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2.财务处:会同学生处审核并校正预征对象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3.保卫处:会同镜湖区征兵办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检初审工作;配合学生处做好预征对象户口迁移工作。
4.各系部: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优惠条件等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做好学生政审工作;做好相关信息通知和学生联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全面准确把握政策。2009年以来,围绕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9]88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下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各系要结合预征工作实践,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领会。
2.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征兵宣传发动,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人生理想。要把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纳入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党团组织要围绕高校毕业生入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校系主要领导要深入学生,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3.认真细致组织网上报名。从今年起,所有参加预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实行上网登记报名。各系部要组织、帮助学生填写并认真审核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切实为参加预征的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
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部要明确把预征对象计入各系就业率、把毕业生预征工作作为评价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专门班子,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毕业班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宿舍。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和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这件利国、利民、利军的大事办好,使我校预征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