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皖南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校政[2008]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决定启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皖南医学院2010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申报指南》包括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团队、实验实训示范中心、精品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7类项目。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附件从校园网下载。《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lihb996@hotmail.com。
(二)系(部)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研科。
(三)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四)报请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五)对本次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除外),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但相关内容应作适当修改,以符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要求。
(六)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按照《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校政〔2009〕257号)的规定进行经费资助和管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校级 “质量工程”项目的截止时间: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的申报材料5月10日前上报;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团队、实验实训示范中心的申报材料5月31日前上报;精品课程的申报材料9月20日前上报。
四、工作联系人
刘文艳,电话:3932650
李怀斌,电话:3932438
各系(部)及有关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保证申报质量。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质量工程”建设的目标,引导、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质量工程”建设。
二○一○年三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