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办秘〔2010〕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0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省科技奖的推荐工作,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应积极鼓励、推荐上报。
二、推荐办法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类别分为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安徽省自然科学类奖、安徽省科技进步类奖(含科普项目)、安徽省技术合作类奖,并采取限额推荐。我校将按照省级奖励标准,依据限额数,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2、2010年省科学技术奖励仍采取网上推荐与书面推荐材料共同上报的形式。各报奖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cgjl.ahinfo.gov.cn),填报推荐书及上传“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3、推荐科技进步类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期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如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相关证明。与省外合作完成并推荐科技进步类奖的项目,应由我省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内容限于我省拥有知识产权的部分,我省不拥有知识产权的部分,不计入创新的内容。本年度推荐的科普项目,其项目仅限于2008年以来出版发行一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4、推荐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论文应在全国(或国际)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作为论著刊印,其公开发表或发行期均应在一年以上,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对署国外单位名称,且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省合作的国外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省学者和国外学者各自的学术贡献。
5、查新或检索: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为申报的必备材料,申报科技进步、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须具备
6、以下项目不得推荐参加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与省外合作中我省没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的项目。
7、上年度已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并有新的发展内容的,再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
⑴请各报奖人登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注册,并择选申报奖项类别,根据填写要求认真填报推荐书。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的主件材料,报奖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突出项目对促进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推荐书所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可靠,有关经济效益数据请提供计算依据。
主要附件材料中的 “技术研究总结报告”(不超过30页),由报奖人以电子文档形式直接上传录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科技成果鉴定不是奖励申报的必备条件,对已完成鉴定的项目,申报材料只扫描鉴定结论、完成人及评审专家。主要附件材料总页数不超过60页,由省奖励办负责组织统一扫描录入。
网上填写的推荐书和上传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内容与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⑵书面推荐材料均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推荐书和主要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不需另加任何封面;原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并以便于拆装方式装订。
2、学校将对各报奖成果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于
3、相关申报材料请登陆安徽省科技厅网站(www.ahkjt.gov.cn)查阅下载,科研处联系电话:3932673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