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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0-02-04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系部及有关教学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高校推荐课程应体现学校优势和特色,课程建设水平高,竞争力强,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原则上应为省级精品课程;
  2.符合《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要求;
  3.推荐高校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网站运行畅通,2009年度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结果良好。
  二、推荐限额
  1.基础指标。部属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为4个;省属冠名“大学”的本科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为3个,其他本科高校和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每校推荐名额为2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名额为1个。
  2.奖励指标。2009年获得国家级项目5项以上(含5项)的高校,每校增加5个推荐名额;2009年获得国家级项目3-4项的高校,每校增加3个推荐名额;2009年获得国家级项目1-2项的高校,每校增加2个推荐名额。
  三、推荐材料
    1、请各有关单位依据教育部高教司《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填写《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教育部文件和有关表格可在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hgj.ahedu.gov.cn:8080/qrmis/)上下载。
  2、各申报单位请于3月5日前,将《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一并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李怀斌  联系电话:3932438  E-mail:lihb996@hotmail.com                                                           
 
教务处
                
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