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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09-12-29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310

    2009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请广大教职工将需报销的票据粘贴好,连同相关材料于2010年元月5日下午两点至五点交至老校区校医院(锅炉房对面二楼)。

                           皖南医学院医管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