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直属单位:
皖南医学院2009年度科学技术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成果奖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对未鉴定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未经鉴定的科研项目欲申报校科技成果奖的,需进行校内成果鉴定;已获得专利授权的可以不进行鉴定,但需登记科研成果。
二、成果鉴定需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进行。成果鉴定可取函评鉴定或会议鉴定(技术类成果)的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供3――7名同行专家名单,以备邀请鉴定专家时采用。
三、项目鉴定要求:
1、所需鉴定科学研究项目必须以皖南医学院为主持单位,现已结题,且论文发表、专著出版或者技术应用超过1年。
2、项目负责人均需是皖南医学院在职教职工,且各项目完成人对鉴定材料及排序等均无异议。
3、技术资料齐全(包括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有关图纸及使用单位意见等),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4、有条件的可出具经国家部委或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结论报告;测试机构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四、 鉴定材料准备与鉴定程序
(一)鉴定技术资料
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应根据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的要求,整理出系统、完整、准确及具有该成果特色的鉴定送审材料。送审材料主要有:
1.鉴定申请书(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成果简介;
3.工作报告(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的排列顺序,其中完成人员应按贡献的大小依次排列);
4.技术报告(包括国内外发展状况、技术原理、工艺路线、图片、实验报告、临床报告(使用报告)、有关设计技术图表等);
5.检索查新报告;检测测试报告(5可选)
6.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理论研究成果应提供论文发表后被引用情况;
7.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专题论证报告及计划完成情况,图纸等(单列)。(自拟项目可不提供)
8.其它(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含引用情况)
鉴定材料需按科研处统一规范格式印制与准备。(A4纸,双面打印,需有封面和目录页)
(二)鉴定程序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鉴定申请,并送交鉴定送审材料:全套技术资料一份;《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进行审查。由学校聘请同行专家(一般3-5名)对项目成果进行评议。根据成果情况选择函评或者会议鉴定。鉴定完毕后进行校级成果登记。
流程:项目负责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科研处受理初步审查鉴定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鉴定――鉴定成果登记。
(三)时间安排
鉴定申请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3932003
附件下载:科研成果鉴定所需表格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