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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2-20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成技字[2009]19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省科技奖的推荐工作,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应积极鼓励、推荐上报。
    
二、推荐办法
    1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类别仍分为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安徽省技术合作类奖、安徽省自然科学类奖、安徽省科技进步类奖(含科普项目),并首次采取限额推荐。我校将按照省级奖励标准,依据限额数,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其中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安徽省技术合作类奖及科普项目我校限推荐1项。
    2
2009年省科学技术奖励仍采取网上推荐与纸质材料共同上报的形式。各报奖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cgjl.ahinfo.gov.cn),填报推荐书及上传研究总结与技术报告
    3
、推荐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类奖(科普项目除外)的项目须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对拟参加本年度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类奖励推荐,且尚未完成成果鉴定工作的项目,应抓紧时间、及时组织完成成果鉴定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4
、本年度推荐科技进步类奖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期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如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其中,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按技术发明项目推荐。
    本年度推荐的科普项目,仅限于2007
年以来出版发行一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应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5
、推荐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或发行期均应在一年以上,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且仅限于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对署国外单位名称,且省内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安徽省合作的国外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省内学者和国外学者各自的学术贡献。
    6
、上年度已推荐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并有新的发展内容的,再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要求
    ⑴
请各报奖人登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择选申报奖项类别、进行网上注册,并根据填写要求认真填报推荐书。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的主件材料,报奖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突出项目对促进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推荐书所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可靠,有关经济、社会效益数据请提供计算依据。
    
主要附件材料中的研究总结与技术报告(不超过30页)由报奖人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录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主要附件材料中其它附件(总页数不超过6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10页的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查新报告附件)由省奖励办负责统一扫描录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网上填写的推荐书和上传的研究总结与技术报告与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⑵
书面推荐材料均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推荐书和主要附件装订成一册,不需另加任何封面,并采取便于拆装方式装订。
    2
、学校将对各报奖成果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于200941(星期三)前完成网上推荐工作。书面报奖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46(星期一),请申报人按时办理。
    3
、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可登陆科技厅网站www.ahkjt.gov.cn浏览、下载,科研处联系电话:3932003,联系人:戴照福。

附件: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