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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09-02-2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2008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请广大教职工将需报销的票据粘贴好,连同相关材料于2009年3月3日下午两点至五点交至老校区校医院(锅炉房对面二楼)。
              皖南医学院医管会
��九年二月二十六